傳統訂婚行聘禮品
訂婚當天,傳統的台灣禮俗「行聘禮品」,無論採用「大聘禮」、「小聘禮」或以「米香」做禮餅,除了用禮餅為行聘的主要禮品外,還採用其他禮品來配合以示隆重。
一、一般禮品
1.熟牲禮:童子雞 (即將生蛋而尚未生蛋的小母雞) 一隻、魚一條、肉一塊及米酒一罈,寓有起家、誡示婦德、室家吉祥、期作賢妻良母之意。
2.四色糖:桔餅、冬瓜糖、冰糖、糖果,象徵甜甜蜜蜜、白頭偕老、無限幸福之意。
3.香炮燭金:香(無骨透腳青),炮(大鞭炮和大火炮),燭(龍鳳成對喜燭),用來敬告祖先、互相祝福、吉祥平安、增添喜氣、兩家聯親、事業興振之意。
4.斗 二米:男方準備十二斤糯米、三斤 二兩 砂糖,送給女方做紅湯圓的材料,有團團圓圓、美美滿滿之意。
5.麵線:象徵兩姓聯姻,美滿姻緣一線牽、福澤綿長、子孫幸福無涯之意。
6.福圓:即龍眼乾、桂圓,用來祝福子孫興旺,含有龍的傳人、圓滿多福、代代相傳、生生不息之意。
7.上頭布:乃男女雙方互贈的禮品,男方備有六禮,女方回報十二至十六種,所選之禮品均為日常生活之所需,寓有全福全壽、吉祥喜慶之意。
二、特別禮品
1.半豬:生豬肉半隻或洋火腿(十八或三十六條),表示豐碩誠懇的敬意。
2.生雞:閹雞六隻,表示婚姻基礎永固、內外一片祥和蓬勃之氣。
3.鮮魚:名貴鮮魚六條,表示有頭有尾年年有餘。
4.好酒:二十四瓶,表示一年二十四節氣都平平安安、愛情濃郁。
5.麵線:表示福澤綿長之意。
三、共同禮品:
1.大訂用:傳統行聘用「金錢」為重禮,通常選用新鈔票以紅紙圈起,男方送女方之禮品:衣料、皮包、鞋子、腰帶、手錶、手鐲、耳環、頭飾、化妝品、被褥、頭巾、絲襪、茶具、針線盒....等,女方送男方之禮品:皮鞋、皮帶、皮夾、領帶、衣料(西裝)、襪子、手錶、袖扣、領帶夾、刮鬍刀、帽子、襯衫....等。
2.小訂用:選用新鈔票以紅紙圈起,金額較大訂少。
3.金飾:金戒指、金手鐲、金項鍊或鑽石項鍊、鑽戒....等。
現代訂婚行聘禮品
一、男方應備辦的禮品
1.聘金
2.金飾(戒指、手鐲、項鍊等)及手錶
3.禮餅
4.四色糖(桔餅、冬瓜糖、冰糖、糖果)、茶葉、龍鳳燭一對、排香一對、祖紙一對、龍鳳炮一對
5.酒水牲禮(酒一瓶、洗手雞一隻)
6.斗 二米 、福圓、糖仔路、伴頭花一盒、半豬(或洋火腿十八、三十六條)、麵線六束、好酒二十四瓶
7.饋贈女方之禮品(衣料、皮包、皮鞋....等)
8.酒席禮(壓桌禮)
9.媒人禮
10.依地方禮俗可另備:
廚儀:廚師禮
端儀:端菜服務禮
盥洗儀:端臉盆水禮
攜儀:迎送接待禮
簪儀:化粧禮
捧茶儀
哺儀:答謝從小養育之恩
轎儀:請新娘上車轎之禮
阿婆菜:雞一隻、豬肉一塊、魷魚一條
二、女方應備辦的禮品
1.抬禮品禮:幫女方抬男方行聘禮品者的紅包禮
2.甜茶
3.甜湯圓、點心
4.招待男方賓客的酒席
5.五穀種子、生炭、燈芯、棉、袋仔絲、紅糖、鉛錢、鉛粉、肚圍
6.石榴、桂花盆栽各一盆
7.回贈男方的禮品(皮鞋、皮帶、皮夾....等)
8.媒人禮
訂婚程序
通常「訂婚」著重女方的禮俗,「結婚」著重男方的禮俗,現代大多由男女雙方協商合意即可。以下為一般禮俗,可視實際需要或地方習俗,酌情增加或省略。
1.訂婚當天,男方將「行聘禮品」以二、六或十二個紅木盒裝盛,人數六、十或十二人,於車隊裝載完畢後,鳴炮出發赴女方家。
2.男方車隊至女方家前約一百公尺處鳴炮,女方亦鳴炮回應。
3.媒人先行下車,其餘接著陸續下車,準新郎最後,由女方幼輩(男)開車門請出並端洗臉水讓準新郎洗手、擦臉,準新郎給該幼輩紅包禮。
4.男方人員將行聘禮品(紅木盒)交與女方抬禮品人員。
5.男方親友依序進入女方家。
6.女方長輩招呼男方親友依長幼入座,準新郎居末座。
7.坐定後,媒人正式介紹雙方親友,先介紹男方親友給女方(準新郎最後介紹),再介紹女方親友給男方。
8.禮品陳列就緒後,媒人居中將大小聘、金飾、禮品點交予女方家長。
9.女方親友將禮品收好,並在神案桌上陳列祭品,準備祭拜女方祖先。
10.準新娘雙手捧茶盤(上置甜茶若干杯,視男方人數而定),由好命(有福氣)的婦人(或女方女長輩)攙扶出堂,向男方親友(由長而幼,準新郎最後)一一敬茶後退堂,(出堂和退堂時向男方親友一鞠躬)。
11.男方親友將甜茶喝完,並將紅包置入杯中。
12.準新娘出堂收茶杯(過程和敬茶同)。
13.奉茶完畢,接著進行「戴訂婚戒指」(掛手指);將金、銅戒指以紅線相繫,取夫婦同體同心之意或以鑽戒代替。
女方準備高椅、矮椅各一張。
準新娘入座,臉朝客廳大門,向外而坐,兩腳踏在矮椅上。
準新郎站在準新娘右邊,面對準新娘。
準新娘伸出右手,準新郎右手拿戒指,套入準新娘右手中指(套入前應配合拍照者)。
準新郎伸出左手,準新娘右手拿戒指,套入準新郎左手中指(套入前應配合拍照者)。
準新郎將紅包禮交給準新娘。
14.戴完訂婚戒指後「改換稱呼」,媒人帶著準新郎,對女方之長輩、父母、親友依序改口,一一稱呼過一次,準新娘對男方之長輩、父母、親友依序改口,一一稱呼過一次。
15.請準新娘之母舅「點燭燃香」,女方要給母舅點燭禮。
16.女方父母及準新人祭拜祖先。
17.女方將行聘禮品退還部份,連同回贈禮品裝入紅木盒,交給男方親友裝載上車。
18.訂婚儀式完畢,女方端出湯圓或點心招待男方親友,之後在家備席招待男方或轉赴餐廳宴客。
19.用餐畢,男方家長給壓桌禮,並離席準備返家。女方幼輩捧洗臉水(內放毛巾)給男方親友洗手。
20.「送客不相辭」即男女雙方不要說「再見」,以免發生枝節或有再婚之虞。跨門檻時亦不可踢到門檻。
21.女方將訂婚喜餅分贈親朋好友,作為訂婚喜訊之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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